提要:孝作为传统人伦秩序,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礼崩乐坏后的西汉王朝,将孝文化作为国家体制建构的基础。随着佛教的传入,孝道思想逐渐深入民间,成为魏晋隋唐时期底层社会的核心理念。宋元时期,佛教、道教和民间信仰的融合,使孝道思想成为一般民众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明代国家政治体制与儒家理念互为依据与支撑,形成一个整体,孝文化成为国家政治体制的合法性来源,而清朝的国家体制与儒家伦理并不呈现完全合一的状态,儒家孝道伦理也并不是整个国家全民的行为规范,呈现一种多元复合型局面。“五四”时期,在传统中国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思想界对作为传统国体基础的孝道进行了重新思考。
一、两汉时期的“孝”:孝文化与国家体制建构理念的结合
人类是依赖性的理性动物,只有群居共处才能生存和发展,由此也就产生了人伦情感和秩序,世界各大文明都以此为发端。传统中国也是如此。在人伦秩序之中,血缘最近之父子、母子关系无疑最为自然,父母对孩子有生养之恩,后代对祖上有感念之道,个体与他人的共同体关系就如同细胞互联一般建立起来,作为人伦秩序规范的孝道由此产生,并成为社会共同体规范——礼的核心。据说起源于司徒之官的儒家对这一秩序最为看重,在儒家经典五经中处处可见崇孝的言论,《孝经》的出现与尊崇更是明证。孔子说: “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孝道自然成为儒家认可的行为规范。不过,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家学说只是众多学说的一种,还有道家、墨家、法家等学说,他们有着不同的孝道观。
到秦汉之际,宗法社会崩溃,邦国林立的局面改变,秦朝实现大一统,汉继秦建立以官僚制为基础的国家。这一国家体制在世界文明史上有着独特的价值,美国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甚至认为“中国是创造现代国家的第一个世界文明”,“西汉的中国政府几乎符合现代官僚机构的全部特征”。在这一国家体制里,不再像封建制度时期那样以血缘为纽带,世卿世禄不再施行,而是实行官僚治理,那么,失去血缘纽带之后的国家要靠什么来完成建构呢? 国家政体的基础是什么? 社会需要靠什么来凝聚? 就成为统治者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
汉王朝曾在初期短暂地施行过黄老之术,无为而治、休养生息。到武帝时,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阐发天人感应学说,宣称君权神授,国家获得来自上天的神权支持,儒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在经历了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之后,真正实现了“政”与“教”的合一。而实现政教合一的目的就是为了国家建构,从此,汉朝国家体制拟构了以儒家孝道为基础的家族。家族的秩序和原则,放大了就是国家的秩序和原则,汉代中国的伦理观念和社会秩序,就是从家庭、家族、宗族关系中引申出来,认同的合理性基础建立在人们对于身边的家庭、家族和宗族的感情上,这种感情承认的秩序渐渐放大,就成为普遍的社会伦理和国家制度。
“国”成为“家”的放大,而构成家族基础的孝道就被移植到国家建构过程中,这样一来,本来只是家族范围内的孝,就成为国家建构的基础,形成传统中国的家族国家体制。所以,汉代的皇权宣称以孝治国,立《孝经》博士,察举孝廉,设孝悌力田,甚至刑罚也会根据行孝的情况酌情增减。班固《汉书·惠帝纪》颜师古注: “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以下皆称孝也。”体现了国家推行孝道的决心,景帝也被群臣颂为“永思孝道”,是以孝德治天下的表率。朝廷如此身体力行,社会自然上行下效,凝聚力加强,风俗淳朴,成为后世王朝的榜样。由此可见,是汉代完成了以孝文化作为国家体制基础的建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为国尽忠与在家尽孝本来是两个范畴里面的不同规范,两者在先秦时期虽然有交互关系,比如曾子认为能行孝道是由于有忠的精神,“忠者,其孝之本与”。但仍各行其道。然而,自汉朝把孝道纳入国家建构之后,作为个体的人,当家与国这两级共同体之间出现矛盾,面对如何处理忠孝冲突的问题时,对国家的“忠”无疑具有优先性。对于“家”这个小共同体的“孝”原则,不仅仅是服从于国这个大共同体的“忠”原则,而且,用明人袁可立的话说: “为亲而出,为亲而处。出不负君,移孝作忠。处不负亲,忠籍孝崇。”移孝作忠,完成的是儒家伦理的政治化过程,在“家”和“国”两级共同体之间建立起沟通桥梁,而且,“忠籍孝崇”,表明个体在家的孝行程度也成为衡量对国的忠诚程度,这样就时刻把个体与“国”这个庞大共同体的关联具象化,无疑大大加强了个体对国的认同,把个体、家和国凝结成一个有机整体,也成为不同个体之间对“国”产生共同认同的凝结纽带,这就成为后世维持大一统中国的认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