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戒律和仪式各归属于上清、灵宝和正一等不同的宗派,即各个宗派皆有自己的戒律和仪式之间并不存在统一的来源和统属的性质。“授天师正一盟威之道,禁戒律科”,只是一个说法,如果这些“禁戒律科” 皆出自太上老君,那么世上流行的戒律和仪式应当是统一的,而不是有多个出处。唐代张万福、杜光庭在整理道教戒律和仪礼的时候,采取了去宗派性的做法,使之具有统一性。现当代道教的实践表明,各地道教的宗教仪式都采取了地方的特色,即道教的宗教仪式及其戒律从来都是开放的态度。另一方面,各地道教在宗教仪式和戒律方面,都出现了回归传统的倾向,希望更传统地守持戒律,更懂得斋醮仪式。王常月设三坛戒与开坛传戒的做法为一种值得反思的现象。当代道教受困于更开放抑或更传统的矛盾,当从反思历史和借鉴基督教现代转换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宗教仪式,在道教来说也就是“威仪”,即庄严的仪式与仪表,泛指传戒、受篆、斋戒、打醮,乃至道士的服饰、姿态等。这些仪式是在长期的宗教实践中积累、开发和完善起来的,除了一些特别的、个性化的仪式外,大多为道教各个派别所共享。这里并不打算全面地涉及这些仪式,只从一些历史的和地方的斋醮科仪和戒律的案例来看所欲谈论的问题。
一、宗教仪式与戒律的开放所表明的态度
宋人吕元素《道门定制·序》:“至简易者道,而至详备者礼。凡人之所以事天者道也, 因事天而起至诚之心者,有礼存焉。此圣人垂世立教之本旨也, 然于繁简之间当有所折中而不可过也。道门斋醮简牍之设,古者止篆朱章而已,其他表状文移之属,皆后世以人间礼兼考合经教而增益者,所在无定式,或得之详备而失简易之旨,使力所不逮者不可跛及,或失之鲁莽而使尽敬事者无所考定,不惬其意。元素常窃患之,欲别为校定,使之适中,俾略者不得隐,而繁者不得逾,则事天奉道之礼不因人而隆杀。”吕元素的这段话表明:人们所欲追求的道本身是简易的,而为了表达对于道的诚心所实行的礼数,就不那么简易了。换句话来说,道教的斋醮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宗教礼数。然而,礼数本身有一个简易与繁杂的问题,其“所在无定制”。吕元素作《道门定制》也就是为了在繁杂与简易之间寻求一个适中的规制而已。
再看《道藏》三洞四辅中关于戒律和仪式的部分。其中洞真部,戒律有《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诫》、《三洞众戒文》等12种,威仪类有《太上玉清谢罪登真宝忏》等28种;洞玄部中,戒律类有《太上洞玄灵宝上品戒经》等12种,威仪类有《灵宝领教济度金书》及金篆、黄篆、玉篆仪式86种;洞神部中,有戒律类《太上老君戒经》、《老君音诵诫经》等7种,威仪类有《正一威仪》、《元门十事威仪》等26种;四辅中,太平部有《洞元灵宝道学科仪》等,正一部有《太上三五正一盟威经》、《太上正一盟威法篆》等等,不一而足。这些戒律和仪式各归属于上清、灵宝和正一等不同的宗派,即各个宗派皆有自己的整套戒律和仪式,之间并不存在统一的来源和统属的性质,这就是道教戒律和仪式的多样性。其中,在科仪方面,洞玄灵宝一派保留的为最多,故有“斋法出于灵宝”一说。
如果我们从戒律与仪式的历史过程来看,又可以得到另一个情形。张道陵创立道教,作为“正一盟威之道”,一定有自己的戒条和祭祀仪式,其中“祭酒”这个职位,首先是掌管礼敬神的仪式的,其次它也是“二十四治”制度下的一个行政长官,所以早期天师道是政教合一的组织。只是三国战乱,曹操将天师道打为“碎片”,迁移北方,天师道的所有规制都零落不可见,现今我们只能看到一个残缺且未充分证实的《老子想尔注》以及传说中的“想尔戒”了。《太平经》中不乏惩戒和宗教仪礼的说教,却未成系统。现在人们多认为陆修静是道教戒律和仪礼等等规制的确立人。
《陆先生道门科略》有这样的记述:“故授天师正一盟威之道,禁戒律科,检视万民逆顺祸福功过,令知好恶……当以闻科禁威仪,教劝大小奉行,如此道化宣流,家国太平……道士法服犹世朝服,公侯士庶,各有品秩,五等之制,一别贵贱。故《孝经》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依照陆先生的说法,太上老君授予张道陵“正一盟威之道”,同时也授予了他“禁戒律科”,这些“禁戒律科”的用意在于普遍地劝善(“令知好恶”),上至国家,下至家庭、个人,而不仅仅局限于信徒。自然,这只是一个说法,如果这些“禁戒律科” 皆出自太上老君,那么世上流行的戒律和仪式应当是统一的,而不是有多个出处。后面的那段话进一步佐证了这个说法,道士的“法服”也是其宗教仪式的一部分,而“法服”并不是依据“天规”,而是儒家的礼仪, “各有品秩”,以先王之服为服,这应该是道教礼仪的根源之处。如果我们对照《周礼》、《礼记》和道教的礼仪,是很容易找到共同之处的。
如果说陆修静属上清道士,那么透过灵宝派则可以见到科仪的另一面。《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题“金明七真撰”,被认为是“关于道家戒律仪范现存之较古资料”,其在篇首题日:“七真日:寻三洞大经率备威仪科戒,若道士、若女冠,举动施为,坐起卧息,衣服饮食,住止居处,莫不具于经旨,其立观度人,造像写经,供养礼拜,烧香明灯,读诵讲说,传授启请,斋戒轨仪,修行法相,事事有则,皆著科条,其来已久,但文字浩漫,披按顿周,或一时难见,过后便忘,或见而不行,或行而不遍,或各率乃心,任情所施,登坛入静,各异威仪礼忏,读经人为轨则,递相指斥,罕共尊行,遂使晚学初门莫详孰是,既多方丧道则寡识,迷途惰慢,日生威仪,时替加复,竞为辞饰,争逞伎能,启告之辰皆兴新制,陈谢之日全弃旧仪,岁月久盈,科戒遗泯,积习生常,十不存一。”这段篇首题语的本意是要试图统一各个派别的宗教仪式与戒律,却也道出了道教内不同派别的宗教仪式与戒律的多元性,并不存在完全的统一性。